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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将新增三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发布日期: 2017-11-28 访问量:208次 字号:[大] [中] [小]



  文物是国家的财富,是历史发展的实物见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3月30日上午,陕西省文物局局长赵荣一行对宜君战国魏长城、哭泉梯田进行了调研指导。特别是在视察宜君县哭泉镇时指出“哭泉梯田”可以实施逐级保护,逐步完善保护规划。

  宜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陕西省文物局此次调研的指示精神,为更好地传承宜君深厚的历史文化,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资料,结合宜君县田野文物基本状况,3月31日上午,宜君县人民政府立即召开了第4次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将“哭泉梯田、黄堡寨古墓葬、云夫戏楼”三处田野文物点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将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同时,县财政给予4万元的保护经费对其设立文物保护标志碑及界桩、建立文物“四有”档案、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全县文物安全。(强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