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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省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7-11-29 访问量:763次 字号:[大] [中] [小]

2016年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五个扎实”,矢志追赶超越,不断开拓创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成绩显著、群众认可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依据省委“三项机制”精神,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结果、扶贫绩效考核结果和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排名等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王浩等15名同志2016年度全省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称号,予以表彰。(表彰名单详见3版)

县(市、区)党政正职在推进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和谐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受表彰的15名同志是全省县(市、区)领导干部中的优秀代表,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先进典型。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优良作风,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全省领导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敢于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作为、恪守为政底线,始终做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谋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富民强省,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